尊敬的广大患者朋友:
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政策,保障广大就医患者安全,就门诊工作告知如下:
1.请您进入门诊、急诊或其他楼宇入口前使用微信扫描医院流调二维码,或登录北京丰台医院就医平台“就医服务”中“健康登记”如实填写流调信息,提交后将流调码截图向预检分诊人员出示。高龄、儿童、无手机患者可填写《北京市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筛查表》。
2.按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自2020年12月10日起,去过河北省石家庄、邢台市患者门诊暂不接诊,应报告所在社区,听从社区统一安排;急症请急诊就诊。
3.去过河北省衡水市、沧州市、廊坊市、保定市需出示3日内核酸证明,门诊方可接诊。
4.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沈阳市于洪区、皇姑屯区、铁西区,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街道、顺义区高丽营镇、顺义区南法信镇、顺义区南彩镇、顺义区仁和镇、顺义区北石槽镇、顺义区赵全营镇,黑龙江省黑河市、绥化市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重点地区的进京人员均需在京居家或集中隔离14天,且72小时内无发热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时,方可到门诊就诊。
众志成城,共抗疫情!感谢您对医院防控工作的支持!
北京丰台医院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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